2012年8月22日 星期三

校園霸凌事件事件查察通報與評估參考指標

流程
工作要項
評估參考指標
發現
偏差行為發現方式:
1.導師或學輔人員平時觀察
2.學生、家長投訴
3.校園生活調查問卷
4.其他(如民眾投訴、警方通知等)
導師初評
1.導師依權責輔導學生
2.評估偏差行為類別、屬性及嚴重程度
3.評估是否請求支援協助
4.疑似霸凌案件或是重大校安事件,送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確認


評估指標
一、  霸凌種類
1.肢體霸凌
2.言語霸凌
3.關係霸凌
4.反擊型霸凌
5.性霸凌
6.網路霸凌
二、霸凌徵兆
1.     生的衣服、書本等個人物品,有所缺損時(撕痕、遺失)
2.     學生身上有難以解釋的傷口 (割傷、瘀青)
3.     學生與朋友相處的時間變少。
4.     學生會害怕到學校,或是害怕走路到學,或者是害怕參加社團活動,學生上下學的路徑變得不合理,或是花更久的時間在上下學。
5.     學生對課程忽然變的沒興趣,或是表現變差當學生回家後,常表現情緒低落之情況。
處理期
防制霸凌因應小組評估確認(是否為霸凌案件或重大校安事件)

霸凌事件判斷參考
1.    面部表情。打鬧時臉部表情是高興或愉悅的;霸凌時表情則是猙獰的。
2.    參與意願。打鬧是孩子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參與;霸凌則是被迫或是被挑釁而參加的。
3.    用力程度。打鬧時通常不會使盡力氣傷害他人;霸凌時則是非常激動的、失去控制的。
4.    角色是否轉換。打鬧時孩子們的角色可能轉變;但是霸凌通常是固定角色。
5.    是否群聚。打鬧結束後孩子還是會一起玩;霸凌結束後則大家一哄而散。
6.蓄意程度。霸凌的發生,是霸凌兒童有意傷害其他兒童。7.重複發生。霸凌現象會重複發生,而且特定的孩子可能長期受到欺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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